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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海洋科学研究院自组建以来,积极响应国家生态发展行动指南,结合我省海洋生态文明建设需求和海科院发展现状,稳步开展了蓝碳增汇和产品碳核算等相关技术研究。
院生态所研究团队围绕长岛蓝鲲海洋开发有限公司的海上筏式养殖海带进行了产品碳足迹核算工作,测算了从海带育苗、运输到养成过程中的化石燃料消耗、电能消耗、营养盐消耗和养殖设施消耗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量以及海带生长过程中固定的温室气体总量,并通过了国际公认的测试、检验和认证机构SGS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GS”)的现场核证,获得了《海带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
1月8日,SGS代表到海科院进行核查声明颁发,并围绕海洋负碳产品的开发与应用进行了研讨。李富超副院长参加会议并指出,《海带产品碳足迹核查声明》是院生态所研究团队助力海带养殖产业绿色发展的资质保障,标志着我院在海洋生物产品碳足迹核算方面能力获得极大提升,为海洋生态保护与“蓝色产业”低碳升级提供了有力支撑,希望大家继续深耕海洋碳汇和海洋生态修复等领域的工作,迎“蓝”而上,“碳”路前行,为更多海洋生物产品提供碳足迹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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